宿州:农地入股,如何不再“一头热”?

19.12.2014  10: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分红,既可增加农民土地承包收益,也有助于实现土地要素的优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上的更多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然而,记者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宿州调研发现,虽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这项改革十分积极,但农民当股东的热情并不高。

   土地入股实现双赢

   合作社缓解了资金压力,农民在产业链中全程获利

  “俺家13口人,55亩耕地,往年靠种地每年每亩地平均只有900元左右的纯收入。自从土地入股合作社,全家每年每亩地光分红就拿到1300元左右。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外出打工挣钱,全家年收入翻了两番。”说起土地入股的好处,灵璧县韦集镇农民王九怀打开了话匣子。

  王九怀入股的灵南生态专业合作社,主要种植黑小麦、黑花生、黑玉米等,2012年6月,合作社需要大规模流转土地,但一次性支付农民地租压力较大,于是引导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每亩地按1000元作价入股,承诺每年给农民分红。合作社还保证,承担全部市场风险,让农民吃上“定心丸”。王九怀等农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当了合作社的股东,次年就实现大幅增收,他们的示范效应吸引了更多农民参股。目前灵南生态专业合作社土地入股达1500余亩,入股农民有120余户。

  由于资金有了保障,合作社致力于种植特色高效农产品,提升农副产品的高效高产化、统一品格化、精深特色化,并通过加工、流通环节延长产业链和增值,实现了产值年年提升。合作社从每年的经营收益中拿出60%,对土地入股农民实行保底分红,土地入股收入高于土地租赁收入35%~58%。

  “入股农民不仅参与分红还可优先在合作社务工,一方面农民获得额外的务工收入,另一方面合作社也有了固定的人手。”灵南生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飞说,该合作社每年雇佣入股农民数十人,平均每人增加年收入3万元至5万元。记者发现,土地入股的农民责任心更强,效率更高。一些务工农民表示,过去受雇干活,到时间就走人,现在经常主动加班。“合作社产值越高,每年的分红就越多,俺们当然干活卖力。”正在流水线上加工黑麦片的农民王叶民实话实说。

   经营主体心态不一

  产业化经营组织意愿强烈,农民积极性普遍不高

  单纯流转土地,农民仅能获取有限租金,土地入股则能让农民在农业产业链中全程获利,是农民增收的一条好路子。但对于这项改革,农民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态度可谓冰火两重天。

  宿州市农委今年的一项调研表明,对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组织意愿强烈。一些农业企业称,土地股份合作是解决产业化经营组织资金困难的很好途径。产业化经营组织租赁土地需要先向农民支付租金,而土地股份合作是获利后分红,可以节省前期资金投入,缓解资金压力。一家农业企业算了笔账,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流转1000亩土地,一年就可少占用流动资金108万元,为企业发展赢得更大空间。一些合作社负责人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可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助于调动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同时,与过去的订单农业相比,土地入股后由于产业化组织经营,生产全过程可控,从而保障了农产品的品质及质量安全。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户参与土地入股积极性普遍不高。今年初,宿州市农业部门结合土地确权工作到一些乡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进行了摸底调研,结果显示,有土地入股意愿的农户数基本为零。“农民之所以热情不高,主要原因是许多农民受旧传统、旧习惯、旧观念影响,不愿以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只愿意参与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的租赁形式,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入股也概念不清,知识缺乏。 ”宿州市有关人士说。当前土地流转价格较高,土地租赁是当年获得收入,入股则要等到下一年才能拿到分红,且存在不确定自然风险,农民普遍认为土地入股增收空间不大。此外,面对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农民弱势感很强,自感信息不对称,入股心中不踏实,所以,即便收益少一点,也宁愿先拿到土地租金,落袋为安。

   股实惠要能看得见

  保证农民股本不受损失,让农民吃下“定心丸

  “农民最讲求实际。土地入股的实惠能否看得见摸得着,对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至关重要。”宿州市农委产业化科周树科长说。

  帮助农民打消顾虑是第一步。宿州市农委认为,农业产业化组织在引导农民入股之初,应当为农民上“双保险”,即无论市场风吹浪打,农民每亩1000元的股本不受损失,同时,每年的分红要高于定期银行存款利息,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待农民充分认识了土地入股的好处,增强了市场意识后,可逐步引导他们走风险共担之路。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运作规范、财务透明、信息对称,才能博得农民的信任。然而,目前一些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在这些方面“失分”太多。农业部门建议,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应当具有完整的组织机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代表股东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审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确保公开透明,灵南生态专业合作社使用电子管理系统,合作社的各项成本、销售收入、利润在电脑上一目了然,农民随时可以调阅。这套系统还能自动测算股息,农民股东只要拿着“股金证”在磁码器上一刷,即可读出相应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在传统农区,找一个懂财务的农民股东很不容易,因此,农业部门提出,为维护农民利益,可引入第三方监管。“第三方”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资产、产权和股权进行审核和界定,对收益分配方案进行科学调整,对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避免拍脑袋分红。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则希望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例如,对土地入股实行补贴,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发展项目,提高政策性保险保障能力等。此外,加强农村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制立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入股股份合作机制,也应逐步跟上。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何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