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一“老鸨”多次容留失足妇女卖淫 卖淫一次需上交30元

25.11.2016  21:38

钟某,女,青阳县人,汉族,初中文化,个体工商户,住所地青阳县木镇镇。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15年11月24日被青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青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被告人钟某在经营木镇某浴室期间,多次容留胡某某等失足妇女在浴室内从事卖淫活动,并与胡某某等人商定胡某某每次与嫖客发生性交易后,从收取的嫖资中拿出30元上交钟某。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钟某容留胡某某在某浴室内卖淫6次,分得赃款180元。2015年11月23日晚,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被告人钟某在其经营木镇某浴室期间多次容留失足妇女胡某某等人在浴室内从事卖淫活动,钟某还与胡某某等人商定,胡某某等人每次与嫖客发生性交易后钟某从中收取30元提成。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5年3月,钟某容留胡某某在某浴室内向章某卖淫两次,章某共支付嫖资200元,钟某分得60元;

2、2015年9、10月,钟某容留胡某某在某浴室内向孙某某卖淫两次,孙某某共支付嫖资300元,钟某分得60元;

3、2015年11月,钟某容留胡某某在某浴室内向陆某某卖淫两次,陆某某共支付嫖资200元,钟某分得60元。

2015年11月23日晚,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钟某近期被青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入狱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原标题:青阳木镇“老鸨”多次容留失足妇女卖淫 卖淫一次上交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