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约谈449家药品批发企业 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09.05.2016  10:44

5月6日,省局针对目前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为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增强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的自觉性,确保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约谈全省449家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要求自查自纠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徐局长指出,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由认证前的608家减少到目前的449家,总数虽有所减少,但还存在小、散、乱,挂靠走票的“潜规则”,票、货、款不一致或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等。

徐局长指出,一些企业“重经营,轻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制度不落实、不执行,质量意识淡薄,管理混乱,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监管、违法乱纪等等。此外,此外,药品流通监管力量薄弱,少数监管人员业务上不熟悉、责任心不强、能力不够或碍于情面等原因导致监管不到位。

徐局长强调,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要求,约谈药企之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将监督检查、公示通报、约谈警示等信息公开,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执法手段,进一步督促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二是积极推进风险等级管理。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监管,把监管的主要精力放在高风险企业上,不仅要加大检查频次,还要分析风险因素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把问题查深、查透,更要处理到位,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突出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提高问题的发现率。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集中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五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作用,凝聚起维护药品安全的强大合力,让不法经营行为无处藏身。六是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品流通监管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专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发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集中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