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依法撤销18家社会组织

01.03.2016  17:04


          近日,滁州市民政局作出决定并发出公告,对滁州市电机工程学会等18家社会组织给予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18家社会组织存在不按其章程履责、长期不开展活动、连续两年以上未接受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

          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是民政部门一项重要职责,随着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及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建设质量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

上报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