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83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查处 罚款总额达558万元

26.03.2015  20:43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这个被认为是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律在我省和 合肥 市执行情况如何?昨天,安徽省环保厅召开 新闻 通气会,我省已经有多人违反新环保法被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

183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查处

截至2015年3月19日,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3家,罚款558万元。其中,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案件33起,查封扣押设备91台(套),限产或停产整治企业81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公安部门全部受理,已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4人。

近期,省环保厅对宿州、蚌埠、滁州、铜陵、安庆5市执行新环保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1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宿州5家、蚌埠1家、滁州4家、铜陵2家、安庆2家)。

针对14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省环保厅已经向各有关市环保局下发《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的督办函》,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同时,依法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监控取样水管被人为拔出

省环保厅督查发现的14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几大类。不少企业有偷排偷放的情况,造成COD和氨氮等标准超标几倍甚至几十倍。

一些企业大气污染严重,如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滁州市金城米业有限公司稻谷除渣工序正在运行,未采取防扬散措施,粉尘扬散现象严重等。

更为夸张的是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取样水泵损坏,未向环保部门报告,取样水管被人为拔出,放置在矿泉水瓶内,在总排口无水外排的情况下,在线数据仍然显示出口COD74mg/L、瞬时流量16.5L/S。

板材、洗涤企业废气、水直排

合肥市各个县区环保部门也在陆续使用“新法”赋予的权力严查污染企业。

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1月24日,合肥环保执法人员首次行使了这一权力。据悉,环保部门在执法中,发现庐阳区有一家生产板材的加工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锅炉烟尘废气等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其燃煤锅炉及喷漆房张贴封条进行查封。

近期,长丰县环保局在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监察时,环境执法人员发现合肥依菲妮洗涤工厂、安徽省皖腾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及合肥城市达人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落实污染处理设施,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直接排放,3月19日下午,该局环境监察人员直接对上述三家企业配电柜和锅炉进行查封。这是长丰县依据“新法”查处的第一批企业。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