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认定首批5家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02.09.2016  02:3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7月29日上午,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暨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出席会议并讲话。广德PCB产业基地、泾县高效节能电机基地、宣城市开发区高性能复合材料基地、宣州区新材料基地、郎溪节能环保特种设备基地等5家基地认定为市级基地,并授牌。

      姚玉舟强调,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是加快调转促的头号工程,要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占比,千方百计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强化龙头引领,把强龙头作为重大任务,在招大引强的同时,大力实施“千企升级”计划,多措并举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切实提升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园区升级,着力加大投入、完善服务,不断提高产业的集中度;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带动,加大跑省、跑部和跑企业力度,及时了解政策走向和企业所思所想所需,不断提升谋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创新金融服务,全力聚集人才,不断完善和丰富政策体系,加大帮扶力度。

      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出台了《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认定办法》(宣政办秘〔2016〕136号),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对市级战新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在立足实际,盘活存量,严控增量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和县(市、区)按照8:2配套比例给予保障支持。二是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市财政自2016年起5年内统筹安排2亿元,支持基地内重大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产业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等。三是市级产业类资金优先向基地倾斜。市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二号基金)、产业扶持基金(三号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通过阶段参股市级战新基地子基金、跟进投资、直接奖补等方式,对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重大项目予以支持。优先支持市级战新基地内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和省各类专项资金。

      下一步,宣城市发改委将按照宣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基地建设。 一是加强年度考核,按照《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基地工业产值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进行考评;二是开展现场观摩调度,采取现场考察、现场汇报的方式,每月轮流到各个基地召开现场会,辅以展板、图片,评先评优,确保规划落实、项目落地;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首批5个市级基地根据企业税收等实绩指标,完善奖励政策。根据年度考评结果,试行优胜劣汰,基地授牌不搞终身制,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