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6家公立医院院长落马 有的医院“从上烂到下”

08.02.2015  21:40

新华网合肥2月8日电 医院采购药品器械要收回扣,医院建楼也要捞一笔,各种“潜规则”在医院内部大行其道。

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绝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都有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塌方式”腐败。

多个县级医疗“龙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查

据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通报称,被查处的医院院长包括阜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高学中、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朱德昌、蒙城县中医院院长丁怀顺等16人,多个县级医疗“龙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查。

院长们主要通过三个环节“以权换钱”:

——药品采购环节。药企为了能让医院多采购自己的药品或维持药品集中供应的优势,或在临床使用数量上压过对手,就要给予医院相关负责人及院长回扣。多家院长“欣然笑纳”,与药企或供应商形成高度“默契”。

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收受贿赂后,直接与药品配送企业续签了三年的集中供应协议,确保该家企业“独霸”该院的药品供应。阜阳市肿瘤医院院长刘华顶在担任副院长兼外科主任期间,有药企找上门来,要求增大一种名为氟尿嘧啶植入剂的药物临床使用量,事后按照每支60元总计支付给刘华顶回扣9万元。

一名县级公立医院临床医生告诉记者,医生都心知肚明,哪种药是院长或副院长引进来的,“有眼色”的医生都会多开这些药。

——医疗器材采购。企业在中标后,要想取得高额利润,还需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医用耗材,常常行贿医院主要负责人,美其名曰“固定供销渠道”。如某骨科医用固定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为了使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供给的骨科医用固定材料,巩固绝对销售份额,先后多次送给临泉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副院长郭景理现金总计132万元、骨科副主任徐汝峰15万元。

一些大型设备价值高昂,医院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医药公司为了顺利投放设备,私下与医院负责人约定利润分成。上海一家企业中标蒙城中医院核磁共振设备,企业方与蒙城县中医院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并与该院院长丁怀顺私下约定在租赁期限五年内支付丁怀顺不少于20万元的好处,案发后统计丁怀顺收受好处费共计28.5万元。

——基建工程。与药品器械上“细水长流”式的收受贿赂相比,院长们在医院基建工程方面的权力更大,“胃口”也更大。他们手中的权力能够帮助承建商绕开规范的招标程序,承接造价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医院基建工程。

如丁怀顺在任蒙城县中医院院长期间,向安徽三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宋伟告知蒙城中医院准备建住院部的信息,后宋伟送给丁怀顺10万元,丁怀顺许诺不经招标将蒙城县中医院住院部钢结构工程交给宋伟的安徽三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承建,并签订施工合同。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也是一次性受贿10万元,“内定”了某承建商承包医院外科医技楼工程,招标环节成为“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