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闪电”执行 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15.07.2015  13:58
 

  安徽法院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快速高效的执行工作,让我这么快就拿回属于我的房屋。”2015年6月8日,年逾九旬的申请执行人夏某对着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卞法官连连鞠躬,以最传统的方式表示自己对执行法官深深的谢意。

  今年九十二岁的夏某系宣州区人,作为一名老兵在解放前随国民党军队前往台湾,现居住在台湾省新北市。在九十年代两岸关系缓和期间夏某回宣城省亲时,自筹资金在宣州区石板桥建造房屋一幢,之后又返回台湾。2007年,夏某的侄儿搬到该房屋居住至今。2014年9月,夏某回大陆后要求其侄儿搬离未果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经法院调解但其侄儿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2015年5月26日夏某回大陆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侄儿腾让房屋,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一方面考虑到夏某不能在大陆久住,其急于拿到房屋后返回台湾;另一方面执行当事人双方具有血缘关系,协商解决比强制腾让效果要好。6月1日承办法官通知夏某与其侄儿到庭,同时又严肃告知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其侄儿终于认识到自己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危害性,并承诺在6月5日将房屋腾空并予以交付。之后承办法官又亲自陪同夏某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地办理了水电等过户手续,至此,该案成功圆满执结。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年来,宣州区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