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30.10.2014  18:51
 

  安徽法院网讯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着力采用四项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近日,该院被区委表彰为宣州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表彰为2014年度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因2014年度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最高院通报表扬。

  坚持抓好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宣传,重点介绍审判、执行、队建工作亮点,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报道及案例分析。大力向电视、广播媒体扩展,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击”,扩大影响力;紧跟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网络媒体,开通“新浪”“腾讯”两大官方微博,使法院信息、审判动态及时快速传播,掌握网络舆论引导主动权。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法律进社区进家庭”联合送法活动,“江淮普法行”法制宣传活动。选择深入社区、农村、菜场等群众密集度高的场所,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接受法律咨询,提高法制宣传实效。通过巡回法庭,把法庭搬到案件现场、田间地头或农家小院中,把网络直播融入巡回审判,使周围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观看庭审,达到“审结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把审判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审判流程的各个节点,包括立案、送达、宣判等,做好诉讼引导、释法说理工作,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法院开放日、“双千、三百”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执法人员等社会各界来法院观摩庭审,并进行同步网络直播,提高群众对法律权威、法律知识现场感知度。

  在当事人可以经过的楼梯、走廊、大厅、审判区等地方,张贴一些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法理谚语,使当事人都能感知法理的教育,并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警省和反思。在立案大厅张贴《审判流程示意图》、《诉讼风险提示书》,置放《小额诉讼须知》等材料,便于当事人诉前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诉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