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司法技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8.10.2016  16:05
 

  安徽法院网讯  “太辛苦你们了,让我在家里完成了伤残鉴定,我遵从鉴定意见…”,10月24日,家住宣城市宣州区文昌镇的七旬老人樊某,在收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后,紧握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法官的手,连连感谢。

  2015年5月的一天,樊某在搭乘电动三轮车时被一辆轿车撞伤,虽经医治但仍留下股骨头坏死等伤残后遗症,樊某诉至宣州区法院要求肇事轿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诉讼中,承保轿车车辆的保险公司对樊某的伤残,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法院技术室通过摇号确定了合肥一家鉴定机构。考虑到樊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舟车劳顿辗转多地势必影响其康复,法院技术室的法官多次联系鉴定申请人以及鉴定机构,协调上门为樊某提供鉴定服务事宜。2016年8月26日,在法院组织下,合肥某鉴定机构的法医、鉴定申请人来到文昌镇樊某家中,依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顺利地对老人实施了法医学检查。一旁观看的村邻纷纷对法官和法医竖起大拇指,称赞“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