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脱贫攻坚“四举措”确保“村出列”

13.03.2017  13:38

      今年以来,宣州区把贫困村出列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来抓,早谋划、早启动,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全区13个贫困村出列。
        一是把项目建设作为“村出列”的硬性指标。2017年全区13个贫困村共确定村集体增收的扶贫项目13个,其中农业产业化项目2个,光伏发电项目11个。经过超前谋划、扎实工作,目前,各村已完成扶贫项目立项、申报、审批等工作,已陆续履行招标程序,3月份所有项目开始实施,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并发挥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为每个村年增加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为村出列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把“人脱贫”作为“村出列”的重要标准。2016年贫困村“人脱贫”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下一户一人,进一步巩固“人脱贫”工作成果,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定期开展跟踪回访,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不断延伸帮扶链条,努力确保贫困户不返贫。加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对新识别的贫困户,根据致贫原因和贫困户需求,坚持因户因人制宜、分类指导、制定措施、精准帮扶,确保如期脱贫,严格控制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
        三是把基础设施作为“村出列”的基本要求。加大贫困村道路建设,努力完成13个贫困村道路升级改造项目,提高贫困村道路硬化率,加大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中心村建设力度,切实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为民便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四是把社会扶贫作为“村出列”的推动助手。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活动,积极推进30个民营企业、10个商会结对帮扶13个贫困村;鼓励扶贫志愿者积极参与贫困村扶贫开发;开展区直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拟定计划,积极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开展扶贫项目认领认捐。


上报单位: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吉 杜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