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人大常委会打破代表“铁帽子”

14.05.2014  19:53
  日前, 宣州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宣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不履行代表法规定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履职活动的,应当劝其辞去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此《办法》的通过,意味着该区将从今年起打破人大代表“终届制”,不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的人大代表将有丢职的“危险”。
      针对一些代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为了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过多次研究和探索,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宣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区人代会会议闭会期间长期不联系选民,或未经批准3次不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活动的,区人大常委会或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该代表提出劝其辞去代表职务的建议。建议如被接受,该代表应写出辞呈,经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原选区选民表决。
      对此,该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负责人认为: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代表机制,打破“终届制”,对于激励人大代表牢固树立角色意识,促进代表更好的履职,优化代表结构,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息来源:宣城市宣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