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大常委会以主任会议提升工作效能

13.08.2014  18:20
  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发挥主任会议作用,努力实现主任会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加强常委会审议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主任会议的评议职能,作为常委会审议监督的一种补充。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宣州区人大常委会重视把握好“三个性”:
      一是注重全面性。常委会会议存在间隔较长、会期较短、会议议题有限等实际情况,加之“一府两院”工作事项头绪繁多,要想把每一件事项都纳入常委会监督议题往往会造成一些工作的延误和搁置,降低工作效率。为了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对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讨论研究事项的侧重点进行了区分,明确常委会会议重点监督“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主任会议则研究讨论一般工作和其他民生事项。此外,对一些较难推进、近期难以见到成效的工作也交由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
      二是注重有效性。每年初,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年度内每次主任会议的议题作出详细安排,做到思想上早准备,工作上有的放矢。在主任会议召开前,有关工委围绕主任会议要讨论的议题,采取组织视察、检查、调研等方式,掌握实情,并形成专门的调研报告;同时,对主任会议听取的专题汇报,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提出的议案等,会前都进行认真把关,形成规范的文件草案,印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为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在主任会议召开时,严格依法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的意见,最终就研究的有关事项形成共识;同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还会邀请“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列席主任会议,听取意见。在主任会议结束后,为了防止发生“只听不评”的情况,影响监督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对主任会议明确的评议事项和有关评议内容以《专报》或者《会议纪要》的形式抄送“一府两院”,提请“一府两院”重视主任会议评议意见,加快推进和落实有关工作,提升人大工作实效。
      三是注重互补性。主任会议作为常委会会议的一种补充方式,努力做到既有所联系,也有所区别。联系是,在会议召开前都开展调研,会议召开过程中的审议和评议意见,在事后都向“一府两院”反馈有关意见。区别是,主任会议不要求“一府两院”就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反馈,但是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工委加强对“一府两院”相关议题的跟踪和调研。当然,在充分运用主任平台作用的实践中,宣州区人大常委会也注重把握分寸,做到主任会议既不能越位,又不能缺位;既不能越权,又不能失职;既不能“升级”,又不能“降格”;既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又注重提高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做到从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整体要求出发,有条件地行使其一定的实体性权力。(宣州区人大办 王成斌) 信息来源:宣城市宣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