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法院五举措助力“生态宣城”建设

27.12.2016  11:03
 

  安徽法院网讯    宣城市地处长三角腹地,有地利之便、风物之美、资源之富,是安徽省首个省级生态市。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助力“生态宣城”建设。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2件,依法对71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环境资源类民商事案件356件,依法惩治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侵权行为。审结山林权属纠纷及确权、自然资源行政非诉等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75件,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快速审理涉林涉地案件,及时实现审判效果。今年以来,审理涉林涉地案件310件,占环境资源类案件的64%。面对涉林涉地案件多发情况,紧抓司法改革契机,切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发挥简易程序快速处理涉林涉地案件的优势,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促进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涉林涉地案件占80%左右。

  探索设立专门巡回法庭,依法保护绿水青山。因地制宜,探索环境资源专门审理机制。郎溪县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宣州区法院在辖区农村偏远地区设立涉农巡回法庭,加强对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涉林权承包等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点对点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和民事环境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自然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

  注重发挥司法能动性,促部门间协调联动。环境资源类案件涉及林业、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环保等多职能部门。审理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因素予以重要考量;判后及时反馈判决结果,争取职能部门对执行的支持和配合,确保被执行人行政及民事责任落实。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依托巡回法庭、巡回审判,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努力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等及时公布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动态共51条,以案释法,加强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