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查处首例制作虚假医学文书案件 开出首张罚单

16.05.2014  16:30


      “刚至5月上旬,宣城市区某个体诊所的2014年《门诊日志》竟然已登记至2014年5月31日,且该诊所执业医师还给每一名虚假登记的患者均开具了1张相对应的处方”。上述违法行为是宣城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在2014年5月9日开展个体诊所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宣城市卫生局对该诊所执业医师给予了行政处罚。这是宣城市卫生局针对“医师制作虚假医学文书”案件开出的首例罚单。

      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处方是一种独立的医学文书,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伪造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宣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金红 许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