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推出二十一条救市新政 公贷最高额度提至40万

12.09.2014  12:49

  10日,宣城市发布《关于打造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二十一条。

  其中包括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提高到40万等多项购房奖励补贴措施。

  6月,宣城刚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曾被认为是“救市”。分析认为,“二十一条”与上半年宣城房市低迷有关。

  补贴范围扩大公贷额度提高

  ◎个人在市区购买144 ㎡ (此前为90㎡)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入库同级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补贴;个人在市区购买144㎡及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财政部门再给予30元/㎡的购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提高到40万。

  昨天上午,宣城市房管局办公室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

  “都是咨询新政策的,现在细则还没出来,我们也不能解释得太详细。”一位工作人员说。《意见》从10日当天开始施行,有效期暂定一年。据了解,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在9月20日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十一条”中,不少都是具体的购房优惠政策。其中第八条称“对个人在市区购买144㎡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入库同级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补贴”。这一补贴标准此前只针对90㎡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此外,第八条还表示“个人在市区购买144㎡及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财政部门再给予30元/㎡的购房补贴”。

  除了契税补贴,第九条规定,对个人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0万元。这已是宣城3个多月来第二次调整这一额度。早在今年5月,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将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

  吸引更多居民市区购房落户

  ◎户口不在市区的,签了购房合同,交钱后就能把自己或家里人的户口迁到市区来,不用等拿到房产证;购房者落户市区后,可在公共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待遇。

  ◎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同级财政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吸引非宣城市区户籍居民和农村居民到市区购房落户,是“二十一条”的另一个重点。在宣城市房管局官网的解读中提到,近年来宣城市区商品住房的销售对象主要为农村居民,约占60%,且比例呈逐年增高的趋势,但这些农村居民并未真正在城市安家落户。

  意见第一条指出,“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规模达到65万人、2030年达到80万人”。第五条指出“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

  “按照新规,原来户口不在市区的,现在签了购房合同,交钱后就能把自己或家里人的户口迁到市区来,不用等拿到房产证了。”一位宣城房地产业内人士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表示,第五条还规定,购房者在落户市区后,可在公共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待遇。

  对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第六条规定,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同级财政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不少优惠政策惠及开发企业

  ◎“二十一条”中有不少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

  ◎宣城市区可供出让房源量很大。在“金九银十”之际出台这些购房优惠政策,如果细则能积极配合,有望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意见出来前,房管部门到我们这边来调查了解情况了。”

  宣城中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茅志杭昨天告诉记者,“二十一条”中有不少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

  茅志杭告诉记者,宣城市区今年上半年的房地产市场是近四五年来较为低迷的一段时间。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今年6、7、8三个月宣城市区商品住宅备案套数分别为553、443、407,呈逐渐减少的趋势。“3、4月份的时候更少。”茅志杭说。

  一项数据显示,上半年宣城市区商品住宅备案量同比下降30%以上。

  据茅志杭了解,宣城市区可供出让房源量很大。茅志杭告诉记者,宣城市区商品房价格并不高,销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有购房需求的人还在观望。在“金九银十”之际出台这些购房优惠政策,如果细则能积极配合,有望收到比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