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设立天使投资基金

14.01.2016  21:10

日前,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宣城市天使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设立1.5亿元天使投资基金(首期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

天使投资基金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运作原则,由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市科技局负责基金投资项目的招引与遴选,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

天使投资基金设立天使投资直投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两只子基金,以直接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作为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主要用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

天使投资基金的设立将大大加快创新型宣城建设,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