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织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安全网”
9月1日,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孤儿小鸿鑫(化名)高高兴兴地迈进了市阳光中学的初一年级课堂,继续他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同一天郎溪县的小雨波(化名)也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一年前的流浪生涯在他身上已了无踪影。近年来,宣城市立足于源头保护、预防保护、主动保护和全面保护,加强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全面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效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救助保护体系,全市833名孤儿和困境儿童融入正常社会生活,3年来护送40多名流浪儿童平安返回家园。
源头保护网络覆盖。成立了宣城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宣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市法院、检察院、编办、教育局、公安局等17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7个县市区也都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了“点面结合、动静结合、专群结合”的行动网络体系,集中全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发挥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借鉴城乡社区救助网格化管理的经验,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指导城乡社区(村居)做好入户走访、摸底排查、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和社区巡查等工作,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社区(行政村)配备884名督导员,做到信息有效传递、特情及时响应。市区成立167个网格管理委员会,责任落实到人全天候关注困境儿童。
预防保护机制健全。宣城市充分统筹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面资源,形成了工作推进合力。突出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重点做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监护权转移,兜底保障,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入学保障和助学政策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司法援助、犯罪预防,以及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志愿服务等工作。激发社会组织的补充作用,通过引导、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如针对心理疏导专业力量不够的实际情况,通过邀请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心理辅导老师加强对城乡社区督导人员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服务实效。针对社工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创投和公益项目评选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专业特长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的个案评估、小组活动、跟踪回访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红色主题教育等活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皖南事变烈士陵园、许家朋烈士陵园等40多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青少年辅导站,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主动保护工作到位。推进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近年来宣城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确保了每个县市区均有1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床位达到上千张。在市中心毗邻火车站、汽车站的黄金地段建设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置床位100张。在功能定位上,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功能,落实了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明确目标、有经费支持、有人员办事。从服务管理上,从单纯机构养育型向集养育、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精神抚慰、社会工作为一体的多功能业务转型发展,并引伸到城乡社区和家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推进未成年人工作站(点)建设。全市95个乡镇(街道)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特别是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工作,对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进行巡查和监督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养育、教育、心理等基本情况,协助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指导儿童督导员开展摸底排查、福利政策宣传、慈善资源对接、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全面保护形成联动。上下联动,加强与街道、社区的协作配合,形成以宣城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6个县市救助管理站为节点,街道、社区参与配合的新型救助模式。宣传联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法规法律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宣城市开展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救助、理解救助、支持救助的良好氛围。医疗联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危重病人,一律依据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先行给予医疗救治。治安联动,对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于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及时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甄别,依法从严查处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行为。对问题家庭加强监护指导和干预,对法定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公安机关予以劝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协作联动,扎实抓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救助街头流浪未成年人33人(其中女孩7人),对排查出的流浪未成年人,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及时查找其监护人,主动与流出地联系互通信息,争取流出地派人来接或安排专人护送返家,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平安踏上回家路。
上报单位:宣城市民政局 |
信息作者:许邦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