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提升

18.09.2016  18:38

      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8月份代市政府办拟定了《宣城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已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审签。市核对平台与政府云计算中心及省级核对平台全部实现数据对接,9月份将开展核对培训工作。

      城乡低保政策进一步落实。5月31日以宣城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市2016年底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实现扶贫线与农村低保线“两线合一”,将于10月底之前全面执行到位。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4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宁国市继续开展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30元/月;其他县、区均提高至260元/月。截止8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89亿元,累计保障85.9万人次。其中:城市低保月平均标准为457.14元/人,累计月人均补差为381.04 元,月均保障2.31万人次,覆盖面约为4.32%;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为2945.71元/人,累计月人均补差为179.65元,月均保障8.41万人次,覆盖面约为3.77%。

      临时救助作用进一步发挥。2月3日,宣城市政府办印发了《宣城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实现临时救助城乡统筹,临时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由原来低保标准的2-6倍统一提至原则上为城市低保标准的2-10倍。全市96个乡镇(街道)全部按规范标准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急难人员“绿色通道”。 1-8月份,全市临时救助资金支出425.02万元,累计救助2861户次,户均救助1485.67元。

      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牵头制定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上一年度省以上财政拨付资金的55%作为地方配套资金的最低限,截止目前,全市地方医疗救助资金配套为1543.4万元,已占上一年度省以上财政拨付资金的53.39%(去年全年地方配套资金为630.5万元)。6月1日,以宣城市政府办名义转发《宣城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受惠群众范围。截止8月份,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48.12万元,累计救助6.08万人次,其中“一站式”救助1.36万人次。

上报单位:宣城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