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依法维护“别克”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获锦旗

20.07.2016  18:37

  2016年7月15日上午,消费者黄女士及其丈夫手捧一面鲜红的锦旗来到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支队,感谢他们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年6月8日,黄女士在宣城市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别克君威轿车,2016年5月9日发现车子发动机故障灯亮了,第一时间联系别克客服,得到的答复是已过保修期,而此时车子仅仅行驶36000多公里,购买时间不到3年,在保修期内。随后黄女士将车子开至宣城市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后该公司称保养不当造成发动机异常,不予免费维修,需要维修费约1万元。

  黄女士在与该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求助于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消保委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2016年6月29日黄女士在万般无奈之下,找到宣城市工商质监局12315、1236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宣城市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请求调处。12315中心立即请领导批准将此件转至综合执法支队处理,经过7个工作日调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宣城市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给予黄女士免费维修发动机,并补偿黄女士1800元交通费。黄女士对此表示非常满意,漫长而烦忧的维权之路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理性维权,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维权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受理、调解、处理。在职责范围内不能协调处理的,会及时告知消费者其他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