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局四项措施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23.01.2017  16:39

2017年,宣城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二是强化“四品一械”专项整治;三是全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四是加快宣木瓜、灵芝、黄精等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

为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四项要求,宣城市局认真谋划,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抓示范引领,全力推进“三个创建”工作。以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三个创建”工作为抓手,带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

二是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推进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管理,确定全市24306家食品药品企业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同时,强化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推进食品民生工程,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

三是抓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结合宣城实际,深入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及大宗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加大注射剂药品、基本药物、中药饮片、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器械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抓科普宣传,全面推进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政民互动等形式,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月,12331主题日等活动,增强老百姓安全饮食用药意识和食品药品维权意识,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