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11.01.2017  20:36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办主任刘永春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并充分肯定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6年是新一轮脱贫攻坚开局之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举全省全社会之力,紧盯脱贫攻坚目标,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更加细化,责任要求更加严格,十大工程深入推进,脱贫成效日益显现,脱贫攻坚首战首胜可期。同时,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脱贫攻坚越往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对问题和困难不能低估,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如有的地方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表面化、形式主义苗头;有的地方精准识别工作不扎实,综合性数据平台建设亟待加强;有的地方产业扶贫针对性不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不够快,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相对突出,社保兜底脱贫财政压力较大;沿淮和深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有的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内生动力不足;有的地方基层扶贫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推进脱贫攻坚能力不足,检查、评估、考核、督查、巡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我省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较多的客观现实,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实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工作实效,落细落准落实脱贫攻坚任务。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推进,科学确定减贫目标,防止急于求成和层层加码。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脱贫攻坚,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到实处,确保贫困群众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进一步强化四个精准。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建档立卡的基础性工作,加快完善上下联动的脱贫攻坚数据平台,实施动态管理,适时、有效地对贫困人口的基础信息进行补录和更新,为其进退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要进一步分析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找准脱贫路径和着力点,把扶贫项目的选择权留给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因人施策。要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发挥帮扶单位优势,强化落实帮扶责任制,多措并举,增强帮扶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把“输血”和“造血”紧密结合。严格实施扶贫对象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大对第三方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确保脱贫经得起检验。 三、进一步突出产业扶贫。要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结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时机,以贫困户直接参与、直接受益为切入点,以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坚持市场导向,注重防控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引导脱贫产业和乡村旅游、电商、光伏等新兴业态协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与贫困户之间的连接,采取贫困户扶贫资金入股、土地托管、流转、订单农业、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解决一家一户缺技术、找市场难题,让贫困群众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大产业扶贫中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扶贫领域和覆盖面,降低信贷门槛,开发更多金融保险产品,发挥金融在扶贫工作中的杠杆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活生产要素,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 四、进一步着力补齐短板。一是要狠抓健康脱贫工程实施,通过落实对口帮扶机制、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提高医保补偿比例、强化大病保险保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等方式,着力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因病因残致贫返贫,为精准脱贫提供健康保障,对贫困户因慢性病重大疾病致贫返贫的,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具体政策。二是要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和就业支持力度,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子女就业,努力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三是要加快以大别山区、皖北地区为重点的路、电、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群众出行难、用电难、用水难等现实问题,尽快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要加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脱贫标准有效衔接,落实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切实提高兜底能力,做到应兜尽兜。五是要简化、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审批程序,注重选址的科学性,加快项目推进,统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落实自主零星易地搬迁的优惠政策。六是要加大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工作力度,实现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同步脱贫。 五、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要继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把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落到实处,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多元脱贫投入机制。对工程类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进度和节点,及时拨付,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堵塞漏洞,对挪用扶贫款、骗取补助款,以及违法违规收受贿赂、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六、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在真抓实干上聚焦发力,推动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选优配强乡村领导班子,尤其是要加强贫困村班子建设,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脱贫深度融合、互促共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扶贫机构队伍建设,细化落实“双包”工作职责,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培训、指导、服务和管理,严格落实验收、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公开透明、有序进行。要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聚焦突破、注重实效,做到真扶贫、真脱贫、脱真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信息来源:监督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