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8.12.2016  19:39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报告详实全面,符合安徽实际,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率先在全国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被确定为综合医改试点省后,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以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等改革任务为重点内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破除以药补医、理顺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改革进度不均衡、政策落实不到位、探索创新不够强,等等。为实现公立医院改革预期目标,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切实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三医”联动,统筹推进改革,着力优化医疗资源、强化医药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督导和评估,对各项改革任务设定约束性、量化性指标,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必要时组织第三方评估,使改革政策可监管、可考核,确保达到改革预期目标和效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保障公众健康权的责任,把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通过增加投入着力解决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加快政府办医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对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的所有公立医院给予补偿,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分担,逐步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做到政府花钱建医院、为民办医院。加快制定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管理及化解政策,参照教育改革中为学校化债的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分阶段逐步解决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的债务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认真总结改革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改革政策。针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加快完善各项改革制度顶层设计,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和修改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使改革政策措施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改革政策,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以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目标,结合综合医改,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制订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方案,充分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不断增加医护人员合法收入,加快实施院长年薪制。对县级公立医院采取倾斜政策,切实增强吸引、留住和培养人才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妥善解决部分医疗服务定价不合理问题,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同时,按照鼓励创新与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快推行公立医院分级分类管理,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社会满意度、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等指标,及时废除不科学评价指标,着眼于改善医疗质量、激发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政策,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完善医药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完善药品采供机制。在巩固目前药品带量采购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供应机制,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经营和企业自主定价行为,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对药品招投标各环节监督,防止发生新的价格水分和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药品补偿新机制,对提供疗效好、价格低药品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偿。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加强药品价格监测,建立跨部门的药品价格和市场交易信息平台,建立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全品种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必要时开展药品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对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用药乱涨价、价格串通以及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切实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严控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采取综合措施,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认真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幅度的若干意见》,加快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防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深化综合医改,增强群众对改革成果获得感 深化医保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以“三保合一”为方向,按照“六统一”要求,加快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保障水平。继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监督制约作用。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通过渐进式推行远程诊疗、允许医生兼职、提高社区医院报销比例等方法,整合优化医疗资源,加强对中小型医院综合建设,大力发展专科医院、民营和股份制医院,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改善医疗服务。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使群众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明白就医。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把重塑医德、匡正医风、提升医术作为医改的重要目标、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积极探索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渠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   信息来源:监督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