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反映问题资金已整改九成

16.12.2014  12:50

        晨报讯 12月15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审计反映问题涉及资金82.76亿元,截至2014年10月底,已整改76.74亿元,占92.73%。正在整改的问题涉及资金6.02亿元,主要是有关待报废专用设备正在办理清理和报批手续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追究6人。

        问题涉及资金82.76亿元 落实责任追究6人

        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在会上介绍,审计反映问题涉及资金82.76亿元,截至2014年10月底,已整改76.74亿元,占92.73%。

        其中,被审计部门和单位上缴财政资金2.6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32亿元,调账处理金额2.96亿元,其余66.84亿元属于预算管理等方面原因造成的,如年初预算未细化、年初预算未反映上年结余等,均已采取整改措施。

        正在整改的问题涉及资金6.02亿元,主要是有关待报废专用设备正在办理清理和报批手续等。

        此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追究6人,其中,停职、调离岗位和解除聘用3人,通报批评3人。

        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上,存在公共预算执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省级政府投资组织分配、省地税局税收征管等6个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了相应整改。

        在部门预算执行上,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资金管理不够完善、资产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应缴未缴相关款项、“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管理不够严格、其他管理不规范等九个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进行相应整改。

        对于审计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在审计整改报告中进行了说明。

        专项审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追回3.28亿元

        在专项审计上,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省16个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省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绩效情况等三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并进行了相应整改。

        在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对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问题,12个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已通过资金归还渠道等方面,整改违规使用资金3.28亿元。对改变保障性住房用途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对违规销售的364套廉租房已实施补建;已清理收回被违规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00套,567套通过统筹配建、规范使用等方式整改。

        对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已取消491户保障资格,同时追回违规发放住房货币补贴金额54.8万元,追回违规重复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11.95万元,1户违规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已整改。

        对少量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于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控制未用超过一年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

        对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有977户已整改到位,689套未及时退出保障房,已通过腾退收回、提高租金、补缴差价等方式整改到位,追回违规领取住房补贴资金37.39万元。晨报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