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合同公示

18.04.2017  18:29

业务约定书

甲方: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乙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省科协直属单位的财政收支与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第三方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核查目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全覆盖”的文件精神和2017年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关于省直部门要认真实施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根据《安徽省科协内部审计办法》(皖科协办[2015]6号)文件规定,对省科协直属单位的财政收支与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第三方审计,具体要求事项及审计计划如下:

序号

被审计单位及审计期间

审计重点内容

审计时间

审计主要方式

备注

1

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2015.1.1-2017.2.28)

1、对省科协直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省科协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审。

约2-3周

1、现场查验、审核。采取对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和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电子文档进行现场查验、审核;

2、调查询问:对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依法向有关单位和经办人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方式

具体审计时间与省科协及被审计单位协商

2

安徽省科技馆

(2015.6.1-2017.3.31)

约2-3周

3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2016.11.1-2017.4.30)

约1周

4

安徽省科技开发公司(2015.8.1-2017.5.30)

约2-3周

5

安徽省科技信息中心(2015.6.12-2017.6.30)

约2周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资料及相关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2. 甲方协调督促被审计单位如实介绍情况、提供所需资料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的义务

1. 协调被审计单位及时为乙方的核查工作提供其所需的全部的资金、项目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协调被审计单位为乙方核查提供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3.甲方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核查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专项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正确评价结果获取合理保证。

2.核查工作涉及实施核查程序,以获取有关有效的核查证据。选择的核查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核查证据,为正确评价获取合理保证。

4.由于测试的性质和核查的其他固有限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缺陷在核查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5.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发现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及时向省科协沟通。但乙方沟通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核查工作,出具专项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核查收费及付款方式

1.本次核查服务的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88,000.00整(捌万捌仟元),审计项目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核查报告和核查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专项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乙方向甲方出具专项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式 份 。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核查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核查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

(1)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

 

甲方: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乙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A座5楼

 

日期:二○一七年四月    日                    日期:二○一七年四月    日                       

 

1. 省科协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