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致平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抗诉再审案件

20.07.2017  11:51
 

庭 审 现 场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8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致平担任审判长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检察机关抗诉再审的案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等三人出庭支持抗诉。这是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执行以来,省高院院领导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民事抗诉再审案件。

  据了解,本起案件已历经三次诉讼和抗诉,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申诉人陆某某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包含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综合性保险合同,在无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情况下,是部分无效还是整体无效以及当事人能否对无效合同的解决达成协议等问题上。

  开庭前,徐致平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组织合议庭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安排法官助理全程参与庭审。庭审中,徐致平作为审判长严格按照庭审流程标准,有条不紊地指挥庭审。在充分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及被申诉人的答辩意见后,徐致平准确归纳了本案的三大争议焦点,并依法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诉辩意见。整个庭审持续近四个小时,鉴于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休庭后经合议庭评议,该案随即当庭进行了宣判。

  徐致平表示,院庭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有利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力量配置。下一步,“院庭长开庭”将成为省高院审判工作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