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每年审一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

03.04.2015  11:19

本报讯 今后,我省公共财政、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也要轮审一遍。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省各类审计结果不仅要公开,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也要严查。

意见明确,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以及税收征管情况要每年进行审计。重点部门、单位至少3年内轮审一遍,一般部门、单位至少5年内轮审一遍,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全覆盖审计。

据了解,我省的重大项目审计将由审计机关直接实施,较大规模项目审计由审计机关或主管部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一般项目审计则由建设单位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对于设区市和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省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力争实现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轮审一遍。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在规定时限内,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是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也要进行查实,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和内幕交易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本报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