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加快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12.09.2014  19:00
      9月12日上午,省局组织召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从财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专项检查的内容、要求、方法等具体任务。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波,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雯,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慕平,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正擎,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克付,以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联合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后,省局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两个责任”的讲话精神,就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再部署、再安排。
      根据专项检查内容,省局设立5个联合专项检查组,将对全省各市县气象局开展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配备、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落实“两个责任”,省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于波强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内容,是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全省气象部门要提振精神,强化措施,全力打好攻坚战。围绕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于波局长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明确任务、把握节点。针对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点进行,按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组织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检查有力、有效。三是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联合专项检查组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肃办理,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梳理汇总、分析原因,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完善,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四是敞开大门,立行整改。要坚持倾听群众意见,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尺度,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深化整改工作。(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