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设备集中采购
中安在线讯 安徽省1118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网上集中交易,医用设备带量每年集中采购……5月27日下午,安徽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药品、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的改革内容,透露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1118种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今后不论村卫生室,还是省级三甲医院,凡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结果,参与集中招标的药品共包括1118种基本用药。
安徽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介绍,集中招标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将药品分成3个质量类型类,药品技术创新、企业规模、新版GMP认证等均有相对应的赋分,实施技术标入围后综合评审,总分最高的企业中标。
据介绍,中标结果公布后,企业须在20个工作日内供应药品;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4小时;基层医疗机构不超过30天、县和县以上医疗机构不超过60天必须结算货款。
目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开始,7月中旬执行中标结果。
医用耗材需网上集中交易
发布会上透露,今年7月份起,安徽省启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
“不是集中招标,而是搭建一个集中交易平台,让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院在平台上阳光操作,集中交易。”于德志介绍,政府负责定规则和强化监管等,不再直接为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定价,强化医疗机构采购的参与度和自主权。纳入首批集中交易的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等产品。
新政策包括:不对交易品目进行招标,只要企业、产品符合资质,企业同意进行限价,即可进入网上集中交易目录;可进行二次议价,“限高不限低”,医疗机构可和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同时鼓励医院组团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价格;非目录产品实行备案制,医疗机构采购非目录产品需在网上进行公开备案。
对于价格实行合理限价、限高不限低,且交易情况网上全程直播,省药采中心按季度发布全省各医院耗材采购情况。
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过去医用设备由医院自行采购,一方面效率不高、价格偏高,另一方面由于采用不规范带来商业贿赂风险。此次将医用设备与药品、耗材等一样集中采购,目前已着手编制采购品目与计划,10月份可完成今年集中采购任务。
据了解,我省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由国家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及2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卫计委组织,50万元及以上、非省级集中组织采购的医用设备由各设区市负责,50万元以下医用设备由各设区市制定采购方案。
据悉,安徽省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行带量采购的采购模式。省级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市级采购次数由各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