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15.05.2017  15:42

5月9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工作会议。纪委书记洪家友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办、组织部、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公管处、团委、公体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学生处处长董承军主持。

   

   

会上,学生处副处长许刚就《规定》的出台背景,以及省教育厅蚌埠专题培训情况与贯彻落实要求作了介绍,并就《规定》的主要结构及主题内容作了说明。教务处副处长葛春梅就新的管理规定在学籍、入学、毕业等方面的内容作出说明。与会部门围绕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和对照《规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等工作进行了讨论。

洪家友作总结讲话,他强调时隔近12年,教育部重新修订《规定》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体现,学校各相关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仔细谋划,认真落实,结合《规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进一步统筹推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

      (学生处 教务处 宣传部 学生记者 俞妮娜 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