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安监局坚持“四个原则”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制度

16.02.2016  13:3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要求,也是创新监管方式、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切实解决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到2017年底,随机抽查必须成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

      一是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不同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阳光执法”,主动公开、及时更新随机抽查程序、事项、结果等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数据,与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需求相适应,与有关部门执法及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 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