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翻旧账,积案被执结

02.12.2014  17:56
 

  安徽法院网讯  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是一种很普通的执行措施,可是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拓宽思路在查询时“翻旧账”,定期分批对旧存积案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这项新举措获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8月,顾某与李某、李父、李母的离婚及婚约纠纷一案经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令李家三人给付顾某38000元。该案在2011年进入执行阶段,李某、李父和李母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外出躲避执行,李父、李母年迈无固定收入,此案成为积案。2014年11月24日上午,信息查询显示李父、李母在金寨县某银行有20000元存款。由于该案的原承办法官早已调离执行局,郑光福局长承办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最终合议庭作出扣划存款的决议。当天下午,执行法官们赶往金寨县某银行进行扣划,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他们的银行存款已经增长到41200元。执行法官们当即组成合议庭,重新作出裁定扣划了李父、李母的存款4120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和适当的迟延履行金),执结了这起三年前的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