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11.07.2014  13:5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近日,省民委(宗教局)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出台了新的信访工作制度,并绘制了信访工作流程图。

 

根据信访工作形势的变化,新的信访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分工职责以及工作办理程序。在工作原则上,新的信访工作制度特别强调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在工作职责上,强调机关各处室要严格依据“三定”方案的规定,负责办理相应的信访事项。在信访工作办理程序上,按照信访来源分来信来电和来访两类情况,分别明确了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省民委(宗教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办设在办公室,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分办、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