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组织开展第一届“最受信众满意的教职人员”和“好公民、好信徒”评选表彰活动

28.04.2017  22:20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推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汇聚并向社会传递我省宗教界正能量,省宗教局决定在全省宗教界开展第一届“最受信众满意的教职人员”和“好公民、好信徒”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活动将通过团体或场所推荐、信众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充分挖掘本宗教本地区教职人员和信徒的先进事迹,确定推荐人选,填报“最受信众满意的教职人员”或“好公民、好信徒”申报表并提交事迹材料。被推荐人所在场所提出推荐建议后,经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审核后确定本地区推荐人选报送省宗教局。宗教院校在职人员可填写申请表,由宗教院校提出推荐建议后报全省性宗教团体,由省宗教团体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宗教局参加评选。

 

省宗教局将会同全省性宗教团体组织评委会,对各地报送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打分,同时利用社会媒体、委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投票。同时,评委会将组成考核组对候选对象实地考核,各项结果累加计分,形成最终成绩,分别评定“最受信众满意的教职人员”或“好公民、好信徒”各10名,并在“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文艺汇演活动中对获奖者予以表彰。省宗教局还将对双评选活动的先进事例进行汇编,印发全省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宣传事迹典型,并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开展先进事迹的宣讲活动,让事迹进基层、进场所,影响更多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