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多措并举推进市县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

20.04.2017  19:37

 

2017年,市县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再次列入省宗教局年度重点工作。省宗教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工作有进展,有成果。一是加快成立宗教团体。根据市县宗教团体建设现状和全省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分布实际,制定《2017-2020年市县宗教团体建设指导计划》,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工作任务落地。二是推动宗教团体按期换届。要求各地开展宗教团体换届情况调研,制定计划督促指导各团体按时换届。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要求各省辖市全面推行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宗教团体按时按要求开展年检。四是继续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日前,印发《关于继续推进市县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的通知》,强化任务落实;继续执行月报告制度,要求各地将工作计划、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通过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掌握工作动态;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帮助和协调解决宗教团体成立和办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针对重难点问题加大指导力度和调研会商,找出问题症结,切实采取措施,力争难点问题有所突破。

 

市县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是近年来我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自201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6年底,我省依法登记的各级宗教团体共计262个,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