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圆满完成2014年度效能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03.02.2015  18:10

 

根据省民委(宗教局)职能,2014年确定了三项效能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在委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日前,这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一是进一步深化“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切实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2014年全省民族乡、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0520.1元和10037.1元,增幅分别为12.3%、12.1%,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协调省民委委员单位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落实帮扶项目36个;帮助少数民族特需产品企业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407.9万元,比去年增长19%。安排资金2798万元,支持116个项目,其中生产发展类项目65个,选择10个民族村安排800万元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下拨“民族一家亲”爱心款81.6万元,对80户少数民族贫困户、14户创业户、120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20名少数民族大病救助对象予以资助。安排专项资金153万元,举办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8期,完成108名创业带头人和专业大户以及近2000名少数民族群众培训任务。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丰硕。2014年我省共有8个集体、9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3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被国家民委分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创建活动示范单位”;45个集体,55名个人被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之星”。成功举办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自16个代表团的493名运动员参加了7个大项,43个小项的比赛。

 

三是继续大力推进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引导宗教界发挥正能量。开展“第一届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10个宗教团体、40个宗教活动场所和20名宗教界人士进行表彰。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5604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创建标准,其中44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开展 “宗教慈善周”系列活动,共募集善款近400万元。以助残、助老、助学、助困、助医等“五助”为载体,开展少数民族和信教贫困群众帮扶活动。确定111名中青年教职人员,开展“百名宗教教职人员培优工程”。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年,委局将继续加大对效能建设的推进力度,认真落实效能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追责办法,对出现的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绝不姑息,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