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民宗局举行基督教场所财务互审

03.03.2017  17:07

2月23日上午,凤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全县9大片区102个基督教场所的会计、出纳人员及财务互审小组负责人在府城镇基督教堂进行财务互审,民宗局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民宗局负责人就财务互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二是建立健全各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张贴上墙;三是对各自场所内的账、财、物分开登记,确保账目清晰平衡。

 

      民宗局针对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实际,每年组织各场所会计、出纳人员对上年度财务账册、凭证进行相互查阅,发现疑问当场提出,由有关场所会计、出纳人员予以答复。财务互审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场所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认知度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各活动场所财务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