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工商局完成省级流通领域商品煤质量抽检任务

13.08.2018  19: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大气办和省工商局统一部署,连日来,淮南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强化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商品煤质量抽检工作,有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专项抽检工作中,淮南市工商局消保科牵头,会同省工商局委托商品煤质量检测机构,在毛集区工商分局和凤台县、潘集区市场监管局配合下,对中煤新集集团、淮南矿业集团下属的新集二矿、张集煤矿、张集北矿、顾桥煤矿、顾北煤矿、丁集煤矿、潘一东矿、朱集东矿、潘集选煤厂等9家煤炭企业销售的10组商品煤质量进行现场抽样、现场封存送检。目前抽检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次流通领域商品煤质量抽检主要依据《安徽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抽检范围包括筛选煤、洗煤、冶炼用精煤等商品煤,重点检验全水分、水分、灰分、发热量、全硫、汞、砷、磷、氯、氟等项目指标。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安徽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