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法官高速路上抢险救人不留名

23.07.2016  07:33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1日上午9时许,京台高速淮北至蚌埠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面包车突然爆胎,车辆失控撞上高速护栏发生侧翻,车上多名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此时,安徽高院刑三庭法官张进春、张徽、徐海红、郭姗姗乘警车恰从淮北办案后返程合肥途中,发现事故现场挤满车辆,交通堵塞,情况十分危急,遂果断让司机拉响警笛,穿过车辆和人群到达出事地点。从车上甩出的3个小孩中有2个躺在高速路上,鲜血直流,伤势严重,“时间就是生命”,张进春等同志见状立即下车抢救伤员,同时指挥疏散两侧被堵的车辆,并将伤员抱上警车。

  抢救生命刻不容缓,为了给重伤员的生命争取时间,警车拉响警笛载着伤势最重的小孩一路呼啸驶往就近的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转运途中,他们与时间赛跑,大家分工协作,有人拨通医院电话,告知医院事故情况,以便医院提前启动群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人主动联系伤员家人,耐心疏导安抚情绪;有人细心护理小孩,以免途中造成二次伤害。当警车载着伤员到达医院时,由于提前联络了医院,医生已在急诊科待命。正是由于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伤员转危为安。四名法官见伤者无生命危险,随后默默离开。当高速交警赶到医院时,四名法官已经离开医院,也未留下任何信息,在场群众只知道是一辆法院警车。后经调取视频监控录像,才发现是属于省高级法院的皖OA059号警车。

  张进春等几位法官出差途中挺身而出勇救车祸伤员的事迹,充满正能量,值得大家点赞。此次抢救过程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党员法官冲在第一线,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及时出手抢救伤员,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两学一做”,时刻牢记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执法办案和日常生活中均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作为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与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