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一副院长受贿50.8万元 获刑3年8个月

19.09.2016  20:34

    中安在线讯 身为大学艺术学院一名副院长,手中掌握着艺术考生的招生考试阅卷、评分权力,却大开“后门”从中收受考生好处。记者从蚌埠市蚌山区法院获悉,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原副院长石祥强受贿一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石祥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出生于1958年石祥强,2014年10月23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案件提起公诉后,蚌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015年12月和今年7月12日先后3次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石祥强在担任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招生考试阅卷、评分等过程中,共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贿赂款50.8万元。      王某某(另案处理)是江西南昌艺超文化艺术学校校长,也是行贿人之一。2009年下半年,王某某路过蚌埠的时候找到石祥强,跟石祥强讲其有一些学生想考安徽财经大学,希望通过石的权力帮助考生达到上学目的,并提出每考上一名考生,给3万元的好处费。      随后的2010年2、3月份,王某某带着江西省五名考生的美术考试作品照片,找到石祥强,约好在一个酒店吃饭。吃饭过程中,王某某拿出五位考生的考试作品照片给石祥强,并从行李箱中拿出一个纸袋,里面装着15万元现金,塞给了石祥强。2010年4月,这五名考生专业全部考上了安徽财经大学。“后来我在评分中给了这几个考生关照,这几个学生被录取了。”石祥强在侦查期间这样供述。      除收受王某某的贿赂,石祥强还收受了江苏南通一名绘画老师杨某、江苏一考生家长丁某、江苏理工学院汤某等人的贿赂,并为他们的学生或子女艺考提供帮助。(记者 黄娜娜)      责编: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