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7.02.2016  10:51

  2015主要工作

  2015年,省高院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自身、指导系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82921件,同比上升33.2%。其中,省高院受理12977件,同比上升43.4%。全省法官人均办案101件,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9.1%。执行、涉外商事审判、信息化建设、案例等多项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涉军维权安徽模式被最高法院推广。最高法院在我省召开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推介安徽经验。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42650件,判处罪犯50283人。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盗窃、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12629件,判处罪犯1663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94人。

  严惩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181件,判处罪犯1587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10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罪犯318人。从严控制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严惩毒品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08件,判处罪犯4067人,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进一步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依法严惩因吸毒诱发的次生犯罪。

  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等犯罪案件1403件,判处罪犯2620人,涉案金额55.6亿元。

  严惩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暴力伤医犯罪。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以及背后的渎职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9件,判处罪犯205人。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128件;依法适用禁止令,防范犯罪分子再次危害社会。从严惩治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犯罪,依法审理一批暴力伤医犯罪案件。

  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案件273件,判处罪犯324人。依法打击校园暴力,审结家庭暴力犯罪案件381件。

  严惩网络犯罪。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结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贩卖毒品、销售违禁物品、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586件。

  二、调节民商关系,服务经济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出台30条司法对接措施,服务保障“4105”行动计划。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443115件,标的额1461.7亿元。一审调撤率达52%。

  促进转型升级。审结投资消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等案件219564件。审结借款、票据、保险、信托等案件11113件。审结企业破产、公司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682件。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2953件。审结征地补偿费分配、宅基地纠纷等案件1334件。依法审理涉及农业新技术、植物新品种等案件。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省101个法院设立了环境审判合议庭,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案件5101件。倡导恢复性司法,制裁污染、危害环境违法行为。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36048件。审结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779件。制定涉及企业财产保全的意见,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司法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3103件。强化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

  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39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145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

  保障涉诉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1019件,审结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58046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纠纷等案件97340件。审结赡养纠纷案件1459件、留守妇女离婚案件9717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23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建立法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审结案件53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602.3万元,缓减免收诉讼费7631.3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案件10004件。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依法审理涉及城市功能区调整、市政设施建设等行政案件。注重纠纷的实质性解决,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23.9%。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620条。

  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全省127个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整合司法资源,将分散在后台的诉讼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前台。设立代表委员工作站、律师工作室、诉调对接窗口、小额速裁庭,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聚集地。开通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等服务,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工作站,在乡镇、社区设立诉讼服务联系点;在全国法院率先配备移动背包科技法庭。全省法院共接听热线35238次,共接收网上立案59282件。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受理执行案件168248件,执结141953件,标的额905.6亿元。建成100余家金融机构全覆盖,国土等部门分级联网的省内“点对点”查询系统,与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和长三角地区执行查控协作网互联共享。发起查询552万次,涉及被执行人19.1万人,查询到存款3424亿元、房屋29.7万套。积极借助淘宝网等平台拍卖执行查封财产,成交额37.7亿元,增值率达45.1%。实行联动惩戒,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2586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62728人次,5294名老赖主动清偿债务8.5亿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82人,司法拘留1723人。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新闻发布会797次,公开发布毒品犯罪等典型案例160件。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992次,走进社区、校园开展女法官百场普法行、百场青少年法治讲座。与新闻媒体合办法治栏目,创作法治题材文艺作品,2部微电影入选全国法院十佳。

  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1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97件。

  加强律师执业保障。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出庭、辩护等权利,决定发出律师调查令892件。建成律师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开通网上立案、查询等多项线上功能。引入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案件评查等。

  加强司法公开。深化“三大平台”建设,上网公布案件流程信息746682条,生效裁判文书527698份,执行信息240705条,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位居全国第五、中西部第一。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加强法院专网、手机APP建设。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视频直播庭审15872次。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审结二审案件39544件、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676件,依法改判4263件。其中,审结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34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59件,依法改判106件。依法裁定特赦罪犯1160人。建立全省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制度。出台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五类”案件专项评查,评查案件4865件。向社会发布第三批参考性案例,2篇分别被最高法院确定为22号和54号指导案例。

  五、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机制创新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继续开展“庭审亲历”活动,提出“六个优化”改革措施。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执行一线办案。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全省法院共办理涉诉信访9715件,其中,省高院办理涉诉信访5847件。

  推进重点项目改革。确定3个中院、7个基层法院,围绕四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试点。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遴选法官,563名法官参加首批遴选。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开发财物和司法行政管理信息化平台,与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共同探索创设“一处两中心”省级财物统管模式。制定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错案实行倒查问责。

  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2%。依法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维护登记立案秩序。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建立家事、劳动、物业纠纷等专业性调解中心510个,完善与交通、医疗、保险、侨联等单位和组织的诉调对接机制,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64060件。积极开展在线调解、网上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3460件。

  推进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在皖中、皖南、皖北分片指定6个法院交叉集中管辖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在全国首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分片集中管辖,完善专利民事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

  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已达6202人。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试行随机抽取参审制度,一审参审率达91.1%。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贴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查摆纠正思想、工作和作风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着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广泛开展向邹碧华、何允芝、叶德胜同志学习活动,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廉政谈话、廉政监察员、风险防控等制度,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纪律作风整顿等活动。强化审务督察,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工作。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1件47人。

  大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开设安徽法院大讲堂,完善网络化教育培训。省高院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干警18449人次。坚持和完善基层锻炼、信访岗位锻炼、跨部门交流锻炼等制度,组织开展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开展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

  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前半年完成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实现硬件建设“12个全覆盖”,建成决策分析、办案业务等六大类33个应用软件。建成科技法庭984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27个,推广使用移动背包科技法庭、执行单兵系统,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法院信息化建设连续两年入选“安徽省信息化十件大事”。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积极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强化基层法官培训培养,为基层充实审判人员414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配备审判辅助人员1004人。新建成12个审判法庭、3个人民法庭。健全人民法庭工作机制,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在听取省高院党组汇报时提出的各项要求。

  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根据决议的要求,逐项研究,抓好整改。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贿赂犯罪审判情况。认真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逐一进行答复。完善联络沟通机制,实行归口管理,开展定向结对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继续开展“双千三百”等系列联络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跨区视察法院,搭建“人大代表法院行”微信群,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加案件评查、见证执行等14235人次。办结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84件,其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7件。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20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改进工作。

  2016年工作安排

  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严格依法履职,稳妥推进改革,不断提升公信,夯实基层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调转促”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适时出台指导意见,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司法支持和保障力度。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案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平安安徽建设。提升防控风险意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认真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三是着力保障群众权益。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实现多种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制定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信息化“九大中心”。

  四是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健全、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加大对基层的支持保障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