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关于公示安徽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入选名单的公告

31.05.2016  16:06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要求,发挥各类学校普及教育与研究创新优势,引领青少年学生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省文化厅于2015年7月启动安徽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申报评审工作。

经专家评审,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确定安徽三联学院等30家单位入选我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20天,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联系电话:安徽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  0551-63608174

省文化厅非遗处                                      0551-63608275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2号楼4楼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安徽省首批非遗教育传习基地名单.xls

安徽省文化厅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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