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出台

07.04.2015  17:36

2015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规范非煤矿山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对非煤矿山的建设、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公安、工商、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该《条例》一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非煤矿山企业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技术进步,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安全利用。另一方面,要求非煤矿山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资源综合利用、质量标准化建设,依法对企业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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