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效果明显
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坚持走关闭、整合、整改、提升之路,以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为抓手,推动整顿关闭的顺利开展,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一是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坚持顶层设计。省政府高度重视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及时转发了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等六部门制定的《安徽省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3—2015年)》,确定了到2015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数量在2011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对各地的也分别确定了关闭比例,量化标准更为具体。坚持层层推进。各级政府成立了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告关闭情况。各级抓住领导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争取支持,推动关闭工作的开展,各地基本能够在每年的10月底前完成年度关闭任务。坚持适度补偿。在初始阶段,省直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按每个地下矿山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积极协调经信、财政等部门申请了国家财政资金2.01亿元,对370家关破矿山给予了适当补助,各市、县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关破补偿措施。二是明确要求,公平公开,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有章可循。建立标准。严格“准入”机制,解决“关破”难题,先后出台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评审细则》、《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对整顿关闭矿山建立考核标准。对症下药。明确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20项关闭标准,结合安徽省开展的“三线三边”整治活动,很好地做到了矿山关闭整顿与相关工作的有机结合。集思广益。发挥典型作用,及时宣传,共同提高。芜湖市按照资源、环保,安全三个标准进行分类整治,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广德县抓住有利因素,发挥自身力量独立作战,每年确定的关闭任务,基本都能保证在上半年完成。三是全程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对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的过程控制。整合力量。对照20项关闭整顿的标准做了任务分解,国土、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分别承担相应工作,形成了整顿关闭工作的闭环管理。各县级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实施关闭工作,分别负责吊销或注销各种执照、许可证件、停止供应火工品、收缴留存民用爆炸物品、拆除供电设施等。加强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强日常检查执法、部门暗访、政府督察“三道防线”,对列入关闭计划的矿山企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和随机抽查,到期一个关闭一个。省安全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抽查,并对关闭整顿结果在《安徽经济报》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坚持实效。三年来,国家共下达我省关闭计划597家,实际全省共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1115座,年均300座以上,矿山总数由2011年底的2537座,下降到2015年底的1355座,实际下降46.59%,比计划减少30%的目标。尾矿库数量由2011年底的267座减少到2015年底的198座,减少25.8%。宿州市实际关闭233家,由252家减少至目前的19家,远高于减少50%的目标。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由2012年43起、63人,下降到2015年底的17起、22人,尾矿库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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