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报疫情期间空气及水环境质量

11.04.2020  18:34

  4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疫情防控期间安徽省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根据通报,2020年1月20日到3月31日,68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统计结果表明,全省16个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的比例是84.5%,比去年同期上升19.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4%。116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I-Ⅲ类水质比例为85.1%,与去年同期相比,I-Ⅲ类水质上升14.6个百分点。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安徽省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组织各市做好疫情期间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对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组织各市加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并在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等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从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结果来看,疫情期间,全省累计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371次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开展了231次的余氯监测,监测结果无异常。(记者  彭旖旎)

[ 编辑: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