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制定《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研讨会

03.08.2016  19:11

  

  为深化“合同帮农”十项制度,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服务于我省“三农”经济和涉农企业,在前期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局合同处收集了省内多个行业领域的涉农合同文本,经过反复论证,确定对原有企业使用的《蚕茧生产交售合同》进行修改,拟制定《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省局在修改过程中认真听取多方意见,针对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如文本中存在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合同主要条款缺失、内容表述不清晰等情形,进行梳理、整合和规范了,起草了《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初稿。

  8月3日上午,为完善《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省局合同处召开了制定《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在全省蚕茧业有代表性的鑫源公司、联丰公司、华盛公司等3家蚕茧企业代表和宣城、黄山、安庆等市局合同科长,就《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初稿进行座谈与交流。参会人员积极发言,气氛热烈,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就如何规范全省蚕茧行业的养殖收购和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安徽省蚕茧养殖收购合同》示范文本,达成共识,研讨会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