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2015年第33号)
19.12.2015 00:4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安徽林兰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7天,自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31
传 真:0551-6299988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安徽林兰药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北八路 | ||
生产地址 | 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北八路 | ||
法定代表人 | 桂立新 | 企业负责人 | 王恩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民营) | 分类码 | Y |
生产范围 |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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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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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至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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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9.12.2015 00:46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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