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3.10.2016  21:05

  9月30日,省纪委通报了各地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如下:

  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党委书记、主任叶际伟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7月,叶际伟在兼任合肥国家油脂储备库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规组织该库领导班子公款吃喝,共计消费1180元。叶际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

  滁州市南谯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姜占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春节前,姜占辉在对沙河镇例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期间,违规收受采石场法人代表赵某某赠送的3000元加油充值卡。姜占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五河县浍南镇裴家村村委会副主任蒋士利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问题。 2015年10月,蒋士利以庆贺新房建成为由,在饭店宴请8桌,违规收受礼金14300元,其中违规收受镇村干部礼金2900元。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不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对抗组织调查。蒋士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枞阳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朱强等人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朱强和副科长王槐斌、文书科科长马先东在全县公车改革实施后,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3487.2元。 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