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及时报送2015年度小级储备稻谷入库验收报告的通知

23.12.2015  18:13

六安、池州、安庆、黄山市粮食局:

      2015年度轮入和新增省级储备稻谷入库工作业已结束,请你局遵照《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级储备粮监管责任的意见》(皖粮仓〔2014〕92号)等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好省级储备粮验收工作,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将验收情况(附检验报告)上报省局。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12月23日

150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