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7.04.2015  18:45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3〕10号)要求,我省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查清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安徽省统计局和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32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4.79万个,增长72.1%。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57万个,增加13.13万个,增长97.8%。产业活动单位44.50万个,增加17.43万个,增长64.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137.01万个,增加27.16万个,增长24.7%(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5.32

100.0

企业法人

26.57

75.2

机关、事业法人

3.10

8.8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5.65

16.0

二、产业活动单位

44.50

100.0

第二产业

9.77

22.0

第三产业

34.73

78.0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37.01

100.0

第二产业

7.65

5.6

第三产业

129.36

94.4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23万个,占23.3%;制造业7.15万个,占20.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77万个,占13.5%。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2.06万个,占5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3.87万个,占24.7%;住宿和餐饮业9.65万个,占7.0%(详见表2)。


表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万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万个)

合  计

35.32

137.01

采矿业

0.24

0.05

制造业

7.15

7.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24

0.03

建筑业

1.61

0.86

批发和零售业

8.23

72.0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2

33.87

住宿和餐饮业

0.59

9.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61

1.06

金融业

0.28

-

房地产业

1.25

0.1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5

1.4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6

0.7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30

0.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55

8.41

教育

1.42

0.19

卫生和社会工作

0.86

0.4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89

0.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77

-

注:表中金融业法人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数1.2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0.38万个。

2013年末,在全省26.57万个企业法人中,内资企业26.36万个,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09万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0.13万个,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0.48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8%,私营企业18.16万个,占68.4%(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

合   计

26.57

内资企业

26.36

  国有企业

0.48

  集体企业

0.36

  股份合作企业

0.17

  联营企业

0.09

  有限责任公司

4.66

  股份有限公司

0.49

  私营企业

18.16

  其他企业

1.9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09

外商投资企业

0.13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44.72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311.39万人,增长37.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4.7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278.54万人,增长43.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6.79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93.90万人,增长35.7%。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70.09万人,占32.3%;建筑业218.66万人,占19.1%;批发和零售业92.12万人,占8.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6.72万人,占49.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1.55万人,占17.3%;住宿和餐饮业40.24万人,占11.3%(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万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万人)

合     计

1144.72

356.79

采矿业

41.80

0.33

制造业

370.09

32.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02

0.14

建筑业

218.66

3.98

批发和零售业

92.12

176.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04

61.55

住宿和餐饮业

19.10

40.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72

2.39

金融业

20.14

-

房地产业

27.92

0.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00

3.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74

2.5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39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00

25.53

教育

74.83

1.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97

1.2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34

2.7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5.66

-

注:表中金融业从业人员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16.2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0.97万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1.47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0.3%,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9.7%。

四、文化产业

2013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51万个,从业人员51.09万人。其中,文化企业法人单位3.11万个,从业人员45.10万人,资产总计2290.60亿元。

五、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5.28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7.4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8.0%;批发业4.62万个,占17.4%;零售业3.33万个,占12.5%。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482.71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2.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35.91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5%;建筑业76.29万人,占8.3%;批发业35.38万人,占3.8%。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259.08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1828.73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602.8亿元,占9.3%;房地产开发经营4642.11亿元,占4.1%(详见表5)。


表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万个)

从业人员
(万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25.28

482.71

35259.08

工业

7.45

235.91

11828.73

建筑业

1.51

76.29

1155.64

交通运输业

0.86

23.44

976.17

仓储业

0.07

1.44

318.53

邮政业

0.05

0.79

7.43

信息传输业

0.14

1.34

42.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45

3.58

170.98

批发业

4.62

35.38

1913.81

零售业

3.33

23.54

1003.95

住宿业

0.20

5.22

210.98

餐饮业

0.37

8.95

200.39

房地产开发经营

0.36

6.57

4642.11

物业管理

0.41

9.34

155.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4

24.33

10602.8

其他未列明行业

2.51

23.28

1939.22

注:表中行业分类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执行。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0.34万个,从业人员3.3万人,资产总计90.58亿元。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0.56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1%。其中,节能环保产业0.20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7%;新材料产业0.12万个,占0.4%。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2.31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7%。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2.65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5%;新材料产业19.95万人,占2.2%。

七、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2%,比2008年末提高了9.8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8.8%,下降了7.3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6.0%,下降了2.4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0.8%,提高了3.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3.7%,下降了3.8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5.5%,提高了0.6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6.1%,比2008年末下降了6.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3.9%,提高了6.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6.3%,比2008年末下降了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3.7%,提高了1.1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5.6%,比2008年末下降了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4.4%,提高了2.4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0.3%,比2008年末下降了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9.7%,提高了3.7个百分点。

八、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6254个,从业人员425.81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1.6%和39.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4880个,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45个,占0.7%;外商投资企业829个,占1.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54个,占全部企业的1.0%;集体企业1041个,占1.4%;私营企业56102个,占73.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4%,外商投资企业占4.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3.7%,集体企业占0.7%,私营企业占51.3%(详见表6)。

表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76254

425.81

内资企业

74880

392.77

      国有企业

754

15.82

      集体企业

1041

3.11

      股份合作企业

421

1.27

      联营企业

191

0.47

      有限责任公司

11491

110.43

      股份有限公司

1074

36.11

      私营企业

56102

218.57

      其他企业

3806

7.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45

14.48

外商投资企业

829

18.5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405个,制造业7145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391个,分别占3.2%、93.7%和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8%,制造业占86.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8.7%、7.9%和7.4%(详见表7)。

表7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76254

425.8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02

31.2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50

4.8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68

1.73

非金属矿采选业

1394

3.91

开采辅助活动

47

0.07

其他采矿业

42

0.07

农副食品加工业

5497

22.07

食品制造业

2020

9.1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126

9.48

烟草制品业

11

1.16

纺织业

2173

17.02

纺织服装、服饰业

4865

33.5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253

8.3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353

10.24

家具制造业

1652

4.39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87

4.2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147

6.4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68

9.70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97

0.7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84

17.58

医药制造业

987

7.40

化学纤维制造业

106

1.2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004

17.0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121

37.1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66

12.3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14

6.22

金属制品业

4379

17.49

通用设备制造业

4954

22.54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55

16.07

汽车制造业

2289

21.0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76

3.7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65

31.3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630

14.38

仪器仪表制造业

752

2.63

其他制造业

671

1.7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53

1.8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03

1.3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55

10.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36

1.0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00

2.7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140.19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166.1%(详见表8)。

表8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0140.1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000.4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637.8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9.19

非金属矿采选业

189.13

开采辅助活动

2.30

其他采矿业

1.5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50.93

食品制造业

311.7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97.30

烟草制品业

274.21

纺织业

612.33

纺织服装、服饰业

410.9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43.6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29.51

家具制造业

135.68

造纸和纸制品业

304.7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66.0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98.18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190.5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707.54

医药制造业

472.65

化学纤维制造业

127.9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79.5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219.9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662.5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11.39

金属制品业

848.3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471.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1256.95

汽车制造业

2047.4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17.8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486.0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07.24

仪器仪表制造业

165.32

其他制造业

68.4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30.8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3.7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692.8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2.8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3.05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15.10%,比2008年提高1.39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为7.10%,比2008年下降5.03个百分点;制造业为17.21%,比2008年上升1.8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10.99%,比2008年上升2.15个百分点(详见表9)。

表9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15.1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47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0.7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9.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23.87

开采辅助活动

31.8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9.86

食品制造业

23.5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0.00

烟草制品业

85.80

纺织业

16.31

纺织服装、服饰业

23.1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7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4.23

家具制造业

26.59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4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9.7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3.76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9.8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3.67

医药制造业

17.98

化学纤维制造业

8.0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7.3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7.4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2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91

金属制品业

16.7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4.9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6.75

汽车制造业

9.7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1.4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9.7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66

仪器仪表制造业

19.59

其他制造业

22.6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5.5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1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1.3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1.1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17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R&D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2369个,比2008年增长247.9%,占14.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86000人年,增长160.0%;R&D经费支出247.72亿元,增长255.8%;R&D经费投入强度为0.73%,比2008年提高0.1个百分点(详见表10)。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290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866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623.1%和690.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3%,比2008年提高2.8个百分点。


表10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

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合   计

247.72

0.73

采矿业

14.45

0.6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71

0.9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48

0.1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1

0.01

  非金属矿采选业

0.25

0.14

  开采辅助活动

-

-

制造业

227.91

0.78

  农副食品加工业

4.07

0.16

  食品制造业

1.30

0.2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00

0.59

  烟草制品业

1.00

0.31

  纺织业

3.13

0.38

  纺织服装、服饰业

0.24

0.0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41

0.1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39

0.07

  家具制造业

0.58

0.29

  造纸和纸制品业

1.43

0.5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65

0.5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50

0.17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12

0.0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98

1.01

  医药制造业

7.54

1.42

  化学纤维制造业

0.35

0.4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02

0.7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80

0.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42

0.5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35

0.70

  金属制品业

7.84

0.7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9.77

1.18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33

0.94

  汽车制造业

38.60

2.1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6

0.5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3.44

1.1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8.31

1.80

  仪器仪表制造业

2.05

1.42

  其他制造业

0.15

0.2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90

0.2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6

0.5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36

0.2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15

0.2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21

0.62

(五)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41个,比2008年末增长80.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5.4%,比2008年提高1个百分点。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或研发)经费支出30.14亿元,比2008年增长363.2%;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3.2%,比2008年提高3.3个百分点;R&D经费投入强度为1.6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87个百分点(详见表11)。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78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55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898.4%和965.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1%,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8.1个百分点。

表11  按领域分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30.14

1.65

1.医药制造业

7.54

1.36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0.00

0.00

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7.29

2.09

4.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

2.82

1.19

5.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2.48

1.25

九、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6073个,从业人员218.66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4.8%和27.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6047个,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2个,占0.1%,外商投资企业14个,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 215个,占企业法人单位的1.3%,集体企业210个,占1.3%,私营企业10853个,占67.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 4.2%,集体企业占2.3%,私营企业占49.2%(详见表12)。

表1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16073

218.66

内资企业

16047

218.21

    国有企业

215

9.14

    集体企业

210

4.92

    股份合作企业

69

0.85

    联营企业

44

0.27

    有限责任公司

3814

84.93

    股份有限公司

281

9.61

    私营企业

10853

107.55

    其他内资企业

561

0.9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0.13

外商投资企业

14

0.3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0.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5%;建筑安装业占15.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6.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0.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3%;建筑安装业占7.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13.8%(详见表13)。

表13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16073

218.66

房屋建筑业

3302

133.00

土木工程建筑业

2813

40.03

建筑安装业

2432

15.46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7526

30.1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94.40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99.8%(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4594.40

房屋建筑业

1957.53

土木工程建筑业

1841.40

建筑安装业

381.58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413.89

十、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1589个,从业人员91.39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62.4%和73.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7.7%,零售业占42.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0.9%,零售业占49.1%(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81589

91.39

批发业

47069

46.54

 农、林、牧产品批发

4960

6.7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283

9.6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144

3.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51

0.9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991

3.3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024

11.8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827

7.23

 贸易经纪与代理

1218

0.76

 其他批发业

2371

2.18

零售业

34520

44.85

 综合零售

3995

14.7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786

3.9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351

3.2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005

1.7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053

2.78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5874

8.1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910

4.8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895

3.5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651

1.8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1.2%,股份有限公司占1.5%,有限责任公司占16.0%,私营企业占7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1.7%(详见表16)。

表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81589

91.39

内资企业

81358

88.66

  国有企业

958

3.90

  集体企业

982

1.57

  股份合作企业

400

0.52

  联营企业

308

0.34

  有限责任公司

13085

21.01

  股份有限公司

1214

5.28

  私营企业

57427

48.93

  其他企业

6984

7.1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5

1.15

外商投资企业

136

1.58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20.19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05.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07.56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12.64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71.3%和310.2%(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6620.19

批发业

4407.56

 农、林、牧产品批发

323.2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26.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36.8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30.2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08.4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724.2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92.03

 贸易经纪与代理

60.18

 其他批发业

205.52

零售业

2212.64

 综合零售

525.4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9.0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4.9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3.4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2.1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789.4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50.5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2.9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4.67

十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9986个,从业人员42.25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07.7%和32.9%。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18)。

表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9986

42.25

内资企业

9944

41.13

        国有企业

503

4.61

        集体企业

268

1.63

        股份合作企业

86

0.33

        联营企业

57

0.13

        有限责任公司

2340

13.97

        股份有限公司

252

2.25

        私营企业

5983

17.25

        其他企业

455

0.9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4

0.52

外商投资企业

18

0.6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8.61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78.5%(详见表19)。

表19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4178.61

  铁路运输业

989.26

  道路运输业

2004.10

    水上运输业

254.24

  航空运输业

70.56

  管道运输业

4.19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110.62

  仓储业

709.75

  邮政业

35.88

十二、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850个,从业人员19.07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2.9%和35.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5.3%,餐饮业占64.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9.6%,餐饮业占60.4%(详见表20)。

表20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5850

19.07

住宿业

2064

7.55

  旅游饭店

816

5.22

  一般旅馆

1098

2.00

  其他住宿业

150

0.32

餐饮业

3786

11.52

  正餐服务

3014

9.47

  快餐服务

380

1.53

  饮料及冷饮服务

178

0.24

  其他餐饮业

214

0.2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2.5%,股份有限公司占2.1%,有限责任公司占17.5%,私营企业占68.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1.2%(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5850

19.07

内资企业

5774

18.51

  国有企业

147

0.73

  集体企业

98

0.17

  股份合作企业

46

0.09

  联营企业

17

0.03

  有限责任公司

1025

5.21

  股份有限公司

122

0.66

私营企业

4002

11.09

  其他企业

317

0.5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6

0.32

外商投资企业

40

0.2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619.38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02.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16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8.22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2.3%和72.3%(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619.38

住宿业

361.16

  旅游饭店

280.18

  一般旅馆

66.52

  其他住宿业

14.46

餐饮业

258.22

  正餐服务

233.80

  快餐服务

16.93

  饮料及冷饮服务

2.49

  其他餐饮业

5.00

十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968个,从业人员10.40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1.7%和59.2%。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内资企业占92.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5%,外商投资企业占4.9%(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5968

10.40

内资企业

5915

9.62

        国有企业

89

0.80

        集体企业

34

0.04

        股份合作企业

25

0.03

        联营企业

17

  0.00

        有限责任公司

964

2.41

        股份有限公司

104

2.32

        私营企业

4428

3.87

        其他企业

254

0.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

0.26

外商投资企业

36

0.5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1.0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48.0%(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741.0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14.9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4.6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55

十四、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621个,从业人员19.38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52.3%和22.2%(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2621

19.38

  货币金融服务

1180

12.73

  资本市场服务

737

1.03

  保险业

550

5.46

  其他金融业

154

0.16

注:表中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005.09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05.8%(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7005.09

  货币金融服务

35151.10

  资本市场服务

444.17

  保险业

1139.87

  其他金融业

269.95

十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413个,比2008年末增长79.2%。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5215个,比2008年末增长59.0%;物业管理企业4135个,中介服务业2088个,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6.0%和173.7%。

2013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7.70万人,比2008年末增长75.2%。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3.52万人,比2008年末增长80.4%;物业管理企业10.93万人,中介服务业1.78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90.7%和111.6%(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12413

27.70

  房地产开发经营

5215

13.52

  物业管理

4135

10.93

  房地产中介服务

2088

1.78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567

0.88

  其他房地产业

408

0.59

(二)资产总计

2013年,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4593.44亿元,比2008年增长320.6%,房地产开发企业13818.80亿元,比2008年增长329.8%;物业管理企业163.85亿元,中介服务业74.89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260.0%和54.3%(详见表28)。

表28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4593.44

  房地产开发经营

13818.80

  物业管理

163.85

  房地产中介服务

74.89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84.89

  其他房地产业

451.01

十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990个,从业人员29.23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65.8%和100.6%。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29)。

表2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26990

29.23

内资企业

26919

29.12

        国有企业

724

3.00

        集体企业

327

1.17

        股份合作企业

184

0.27

        联营企业

107

0.13

        有限责任公司

5531

7.93

        股份有限公司

499

1.22

        私营企业

17888

14.10

        其他企业

1659

1.2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0

0.08

外商投资企业

41

0.0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319.20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39.3%。

十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870个,从业人员14.27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18.6%和171.0%。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0)。

表3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9870

14.27

内资企业

9835

14.19

        国有企业

515

2.02

        集体企业

177

0.39

        股份合作企业

92

0.13

        联营企业

38

0.08

        有限责任公司

1910

4.05

        股份有限公司

158

0.38

        私营企业

5468

5.33

        其他企业

1477

1.8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0.02

外商投资企业

26

0.0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4.3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409.9%(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064.37

  研究和试验发展

72.94

  专业技术服务业

907.5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3.89

十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104个,从业人员6.38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22.8%和62.3%。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5104

6.38

内资企业

5092

6.32

        国有企业

65

0.17

        集体企业

106

0.25

        股份合作企业

46

0.07

        联营企业

25

0.02

        有限责任公司

846

1.52

        股份有限公司

97

0.12

        私营企业

3491

3.80

        其他企业

416

0.3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0.01

外商投资企业

8

0.0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65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91.7%(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00.65

  居民服务业

41.3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9.70

  其他服务业

19.57

十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04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03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8.39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80万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4.1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3.90亿元。

二十、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21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478个。教育从业人员74.83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0.97 万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7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15.82亿元。

二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57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931个。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4.97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71万人。

(二)资产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5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01.47亿元。

二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852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45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9.34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0万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3.0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8.97亿元。

二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省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7660个,从业人员85.66万人。

二十四、农、林、牧、渔服务业

2013年末,全省共有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11907个,从业人员14.86万人。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各级民政、税务等部门登记的个体户。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业法人单位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国统字[2012]106号)标准确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6]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国统字[2013]55号),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8]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各表中“0.00”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表示无该项数据。

 

附件下载: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PDF